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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天,棘手的搬迁难题解决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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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天,棘手的搬迁难题解决了

35天,棘手的搬迁难题解决了

图为2025年4月12日,浙江省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商事审判庭庭长蒋建飞(左)深入企业了解案件相关情况。 姚晴佩(yáoqíngpèi) 摄 “征收任务终于能按计划推进,感谢法院帮我们(wǒmen)解决了棘手的搬迁难题。”4月30日,在浙江省(zhèjiāngshěng)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蒋建飞的主持下,某新材料公司与食品公司签署调解协议,这起困扰多方的房屋(fángwū)租赁合同纠纷在35天内(tiānnèi)成功实现案结事了。 时间回到2023年,某新材料公司(gōngsī)承租某工业厂房后,将部分闲置区域转租给食品公司使用,租期约定至2026年。2025年初,因城市规划(chéngshìguīhuà)需要(xūyào),该地块被(bèi)列入征收范围,房屋所有权人依法行使(xíngshǐ)合同解除权,要求承租方限期腾退。此时,次承租人拒不搬迁导致新材料公司面临违约风险,某新材料公司遂于2025年3月(yuè)25日诉至衢州智造新城法院。 经研判案卷,蒋建飞发现本案涉及“所有权人—承租人—次承租人”三重法律关系,权利义务(quánlìyìwù)关系复杂。若按常规(chángguī)程序审理(shěnlǐ),腾退期限可能被延误,不仅所有权人将损失按期(ànqī)搬迁奖励金,次承租人也将面临强制搬迁,更会影响区域重点项目的(de)推进进度。法院当即启动涉企纠纷快速响应机制。 4月12日首次现场勘查时,当蒋建飞踏入昏暗的厂房,走廊深处传来食品公司负责人(fùzérén)杨某(yángmǒu)的诉苦:“蒋法官您看,现在停水停电,黑灯瞎火,连货品清点(qīngdiǎn)都困难,洗手间也被锁了……” 闻讯赶来的新(xīn)材料公司负责人王某立即反驳:“我们停水停电合理合法,请蒋法官评评理(píngpínglǐ)……” 面对双方围绕履约过错、损失金额等争议(zhēngyì)焦点的激烈争执,蒋建飞带领团队全面(quánmiàn)勘查生产车间及仓储区域,了解土地实际使用情况,厘清(líqīng)原告的合同解除诉求与被告的损失赔偿主张,随即(suíjí)敲定三日后开展“面对面”调解。 4月(yuè)15日,在企业社区服务中心的联合调解(tiáojiě)现场,蒋建飞协同企业社区干部、商会调解员进行调解。调解一开始,杨某即提出70万元搬迁补偿要求,而王某以“食品仓储搬迁简便”为由坚决拒绝(jùjué)。眼看双方僵持不下(jiāngchíbùxià),调解团队果断转为“背对背”调解模式。 “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(yǔ)补偿条例》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,补偿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业主,补偿范围包括停产停业损失。承租户能否获得该补偿,取决于租赁合同约定,如果合同未明确(míngquè),承租户通常无权直接主张,而你作为次承租人,与承租人签订(qiāndìng)的(de)合同中未明确规定(míngquèguīdìng)搬迁补偿的条款。” 蒋建飞结合相关条例,向双方阐释补偿(bǔcháng)政策与(yǔ)次承租人权益保护条款。调解团队(tuánduì)从法理阐释、园区发展多维度展开劝说,但首次调解仍因补偿金额分歧未果。 “破解僵局的(de)关键在于补偿金合理性问题。”复盘会上,商会调解员提出(tíchū)“同业示范调解”方案。4月20日的第二次调解中,特邀刚完成搬迁的企业(qǐyè)负责人李某“现身说法”,“起初我(wǒ)们也觉得补偿不合理,但法官向(xiàng)我解释相关法律规定,企业社区也向我讲解补偿标准,我们这类型的企业是不在补偿范围内的……” 蒋建飞(jiǎngjiànfēi)补充道:“根据相关房屋征收(zhēngshōu)补偿办法和仓储型承租户的特殊性,仓储业务因(yīn)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,比如:制造、销售,所以,根据地方规定是在‘停产停业损失’补偿范围外。” 与此同时,商会调解员正(zhèng)与承租户王某恳谈:“你的生意面向国际(guójì)市场,站位高、眼光长远,不能因为这点纠纷闹心,能退则退,能让就让一步(yībù)……” 在“同业(tóngyè)经验分享+阶梯式调解方案”的作用下(xià),双方态度逐渐松动。调解团队趁热打铁,协调房屋(fángwū)所有权人参与调解,并同步对接征收主管部门核实补偿标准(biāozhǔn)。经过三个小时拉锯协商(xiéshāng),双方最终达成“租金减免+分期补偿+限期腾退”的解决方案。当蒋建飞再次回访时,灯火通明的厂房里,杨某(yángmǒu)正指挥员工有序打包:“场地找好了,下个月保证清空!” “商人事商人解,我们以府院联动为制度支撑,依托商会组织在行业规则、商事惯例等方面的(de)专业(zhuānyè)调解优势,通过同行业示范调解模式推动纠纷柔性(róuxìng)化解。”蒋建飞介绍,该案从立案(lìàn)到1481平方米厂房完成交付验收(yànshōu)仅用时35天,既避免所有权人损失按期搬迁奖励,又为次承租人争取合理补偿,更保障城市迭代升级进程,实现“一案护三益”的共(gòng)赢效果。 来源:人民法院报·2版(bǎn) 作者(zuòzhě):姚晴佩 詹晓芳 责任编辑(zérènbiānjí):屠少萌(túshǎoméng)|联系电话:(010)67550734 | 电子邮箱:pinglun@rmfyb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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